基本情况
张某用自己的一处房产为其公司融资作担保,贷款额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来因民间借贷纠纷,该抵押房产被人民法院查封,登记机构协助人民法院办理了查封登记。2017年5月,抵押权人某银行和某投资公司申请因主债权转让产生的抵押权转移登记。
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情况,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房管、税务、公证、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认为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其后的查封债权,抵押权转移不会对其后的查封债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登记机构在与查封法院沟通并取得法院同意后,办理了抵押权转移登记。
经验总结
被查封的房屋上既有的抵押权效力不受查封的影响,仍然是合法有效的抵押权,权利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思表示转让其房产,由此申请的抵押权转移登记,不受抵押房屋上存在的查封登记的限制。